2014年5月31日 星期六

對「在團體中要積極投入,否則會被排斥」的質疑

問題是怎樣的程度是積極,如何的態樣算投入?

一個團體裡面不能人人都是社長。需有社員以形成團體,需要社員複雜的行為以形成團體簡單的行為;團體固然要有門面、有嘴巴,團體也要有腳、有腦袋。任何一個當嘴巴的人最好不要說腦袋沒有做嘴巴的工作,所以將被排斥。蔡英文當黨主席了,她成為民進黨的門面與嘴巴;我們要不要猜猜看門面所提的主張與嘴巴所說的話背後是多少顆腦袋所為的供輸?

我不是一個思慮深廣的人,我只在被決定的位置往被賦予的方向緩步沉吟。恰如大部份的台灣人民一樣。

這是台灣強大想像與熱情的力量來源。

死刑該存或該廢是一個題目的不同確信。參與這個題目的人不必想得週全,藉著不同的人的不同思考,這個社會的整體思維可因不同的確信而得週全,或趨近週全。

甚至比死刑存廢更理論性,但近年未被提起討論的問題:「國家有沒有資格判人民死刑?」在社會主流辯論場的表層底下,仍有人默默在進行反省。

問題可用另一個說法來陳述:「一個人出生以後,究竟是在哪一個時期藉由哪一個行為賦予國家可做出剝奪自己生命的權利?」

在正反方論辯方酣之際,這個問題簡直是掃興,但它是重要的。如果國家根本沒有資格判處人民死刑,死刑根本不該存在,何來存廢的爭論?不過,這樣子確定前提並尋求結論就是社會內在療癒與成就的方案。我自己不必完整,我可以藉著社會中忠誠的反對者而讓整個社會得到完整的機會。

在大眾追究誰該為鄭捷殺人擔負連帶責任、該株連幾族、他的父母該在何時、以何等方式道歉才是之時,不同的意見,甚至謾罵,都會出現。基於同樣的道理,這是社會有益的發炎。

團體裡與自己不同的人、沒有以我們肯認的方式參與的人,他們有不同的被賦予,有不同的視野;他們填補了我們的不足與盲點,他們讓整個團體更無可挑剔。

不要排斥他們。

(記2014.5.29.晚上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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