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是「湯英伸」?誰是湯英伸?
八0年代後半,台灣曾有一本特重社會關懷,報導所及跨勞工、文化、農民、環保、弱勢族群......,並以極為傑出的攝影與文字令文人、年輕學子奔相走告的「人間」雜誌。陳映真創辦,九0年代之前停刊。
通常我是在重慶南路的書店架上翻閱它們,不過我買了其中的一期並留存至今。那是「人間」第20期「湯英伸回家了」。
「湯英伸」是台灣司法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19歲),一位鄒族原住民青年;殺人罪的加害者,社會不正義的被害人。他的犯罪與死亡讓台灣社會睜眼看見並承認原住民進入台灣社會的困境與不公平。湯英伸事件之前,他來自的部落稱為「吳鳳鄉」;湯英伸之後,吳鳳鄉更名為「阿里山鄉」。
「要滅絕一個民族,必先滅絕他的文化」,他們侵入、竄改、植入歷史.......;日本人,這麼幹;國民黨,接著幹。吳鳳故事這個謊言,讓鄒族原住民無端背負國小課本起始時常會唸誦到的他們的罪名。
蔣勳曾寫下這一段話:「湯英伸的案件,絕不是單純的刑事案件,多年來,達邦的曹(鄒)族背負了謀殺吳鳳的歷史罪名。謀殺吳鳳的歷史罪名,是這一個種族幾乎生下來就註定了《原罪》,長期來,在屈辱、犯罪的歷史情結下所受的壓抑,應該從文化、社會的觀點,重新省視湯英伸的案件。曹(鄒)族沒有殺吳鳳,如果湯英伸判死刑,便是『吳鳳殺人』了。」
1986年,我退伍那一年,湯英伸輟學離開嘉義特富野到台北工作。應徵的本是西餐廳,但那是一個求職陷阱。湯英伸被介紹到洗衣店,欠下介紹費三千五百元,又遭到僱主扣留身份證;工作時間很長,早上9點工作到凌晨2點是常有的事。到職九天後的1月25日,湯英伸酒後與老闆起衝突,失控殺死了洗衣店老闆夫婦及其女兒。清醒之後,湯英伸打電話聯絡警局表示要自首,可是到了約定時間與地點,那位警察沒有來......
林惺嶽:「慘殺三條人命的兇手,被正法了。千夫齊指、罪該萬死之際,有沒有人想到,多少無形的手參與這件兇殺,把一個充滿朝氣的年輕人逼到暴戾的深淵,也逼到了槍口下。槍下留人!讓大家想一想整個社會的責任。」
詹宏志認為這是「一樁大型的、複雜的、抽象意義的體制犯罪」,所以「請先把我們都綁起來,再槍斃他。」
湯英伸被定罪之後,由於「人間」雜誌大幅報導,許多知識份子、宗教人士,甚至黨外人士,投身這一場營救行動。
這是好或不好?
「人間」20期的「編輯室手札」有他們的苦痛與反省:「是不是因為我們的介入,反而更加速了他離開人世的期限呢?」這是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不管多麼懷疑,反正沒有人敢咬定是因為當時至為敏感的「黨外人士」也參與其中,觸動了「勤政愛民的某人」的心,所以湯英伸不可以救回來......
那是近30年前的事了。經過30年的「進步」之後,我們的社會如何了?不正義消失了?
我相信我們的社會是進化了,進化成一個曉得以精緻的包裝來掩飾內裡不變邪惡的社會結構。這不是台灣這個國家獨享的劣根性,而是人的社會中善與惡的角力所形成的彼此推移、消長,彼此不滅且長相左右。
善永遠不會消失,罪惡也一樣。
日前在媒體上看到有人把北捷殺人的鄭捷類比為湯英伸......
鄭捷與湯英伸是有相同之處:他們都年輕、他們都殺了人......,然後呢?除了這兩個共同之處,二人還有什麼值得類比的?
湯英伸是被壓迫之後的臨時起意,鄭捷是預謀良久;湯英伸深有悔意,還有一次法律上極有爭論的自首,鄭捷是殺累才停手,不僅無悔意,還揚言若是父母在前照殺不誤。
把鄭捷與湯英伸拿來相比,是對第三張照片紅框中那些人的侮辱。
排灣族詩人莫那能曾為了湯英伸寫下一首詩:
「我感覺到這個世界是這樣地黑暗
可是太陽己經下山了
遮住正義的臉
使我看不見那雙黑暗的手
在這孤寂的夜裡
我的淚水淋淋
乃是因為我聽到同胞的哭泣
親愛的,告訴我
到底是誰帶來這麼多的苦難?
同胞,讓我們一起
用我們的血汗
告訴他們:
請你拿開那雙遮住陽光的手
分給我們一絲溫暖
用我們的血汗
換來明天
也換來掛在孩子臉上的春天」
很希望不知道湯英伸事件的年輕人們能知道湯英伸的悲劇,並且避免它。因為 ── 善固然永遠不會消失,但罪惡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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