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二十幾年前在僑銀上班的那個女孩......

第一次打電話給她之前,我事先擬稿;不是逐字稿,是話題的大綱。有好多的怕,我怕冷場,怕自己講不出話;也怕講了不該講的話,怕給她壞印象。

第一次約會是在公園路的老地方,兩個人從午餐之前坐到晚餐之後;然後續攤到成大成功校區散步餵蚊子。我不煩,我希望那個夜能無盡延長。 

當我想起的時候,我會請花店替我送大束玫瑰到她面前。我希望她知道她是受寵愛的。

那時我的座騎是一台50cc的小光陽,每次約會後我會用它載她回家,從永康到安定;然後自己再騎回來。一趟22公里,來回之後屁屁會麻掉,但我不累,我希望善用相處的每一分鐘。

這是不求回報的付出嗎?

Make no mistake!我不是慈善家,我是在追老婆。

用的是寒酸而文明的方式,但我是在追老婆。我相信有不寒酸而文明或不寒酸又不文明的追老婆方式,但那不是我能夠做到的。

一個我認為正常的女人會把我表面的讓利與放在心裡沒講出來的追老婆兩件事合併衡量。講明了不脫一個潛規則:當她確定不想當我的太太那一刻起,她就不該接受我的讓利;如果她一直接受我的讓利,到最後卻和別人結婚,紛爭就難免。

我說得很粗糙、無美感,但有眼的就知道我不是在講愛情。

中國為何要讓利給台灣?為何要讓兩國間的服貿協議「對台灣絕對有利」?中國的「失之東隅」,他不想「收之桑榆」?中國對台灣是前面所說「不求回報的付出」?他的「桑榆」在何處?

我想再問:他的「桑榆」在何處?這不是我們可以「不知道、不必知道、不想知道」的。

因為,不想嫁他,就不要收他送的玫瑰花。

何況中國的讓利不是玫瑰,而是安非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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